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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监总局抽查: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好迪”吸油烟机不合格
2010年7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公布了2010年第1季度对江苏、浙江、广东等3个省生产的吸油烟机产品质量专项监测抽查结果。其中,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迪”吸油烟机(规格型号:CXW-180-HC01 218W 220V 50Hz 生产日期<批号>:2009-12-11)“空气性能(风量m3/min:标准限值/明示值/实测值:≥7/≥15±1/12.7、风压Pa:标准限值/明示值/实测值:≥80/≥200/175.9);吸油烟机噪声限值dB(标准限值/明示值/实测值:≤73/≤65(标准允差+3dB)/73.6)”标不符实被检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国家质监总局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是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样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权威性。
专家见解:
空气性能不合格将欺骗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吸油烟机噪声限值不合格将造成声音污染
针对“空气性能、吸油烟机噪声限值”项目不合格,会产生什么影响或危害,记者咨询了国家家用电器质检中心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风量、风压和噪声是吸油烟机性能的重要参数,风量值越大,越能快速、及时地将厨房的油烟排尽;风压值越大,吸油烟机抗倒风能力越强;产品的噪声大说明产品结构设计不合理,过大的噪声会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声音污染。一些企业为宣传的需要,虚标高风量高风压指标、低噪声指标,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律师观点:
消费者如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家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rx.com)法律顾问李律师。李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方式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使用抽检不合格吸油烟机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要求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重视产品质量,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漠视媒体监督
2010年7月15日11时06分,记者就“好迪”吸油烟机抽查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致电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0760-23309281),该司一位不愿透露姓氏的工作人员获悉记者的意图后称,我们不合格一事不需要报道。说完便挂掉记者的电话,未接受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然而,截止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任何回复。由此可见,该司对于不合格一事的态度就不得而知了。
品牌是企业的形象和基石,是企业竞争力的表现,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支柱。而诚信是品牌最重要的内涵,没有诚信,品牌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表现出来的“诚信缺失”,动摇的不仅是消费者对其品牌的忠诚和信赖,还有公司长远发展的根基。
据悉, 广东好迪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和销售厨房电器及卫浴电器为主的现代化企业,座落在风景秀丽的珠三角家电腹地—广东中山,主要专注于吸油烟机、燃气灶具、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浴霸等电器领域。届时年生产规模将超过300万台,年销售额达到2个多亿。企业率先在行业里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并获得了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中国著名品牌、中国油烟机十大知名品牌以及关心老人、乐善好施、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来源:商品与质量周刊) |